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试行)》,计划引进或选送一批承担有重要科研创新和产业化价值项目的优秀博士来我省或赴台湾地区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推动两岸博士后学术技术和人才项目交流,促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博士后研究人员引进培养资助具体包括三类。A类:引进优秀台湾博士来闽做博士后研究工作;B类:我省设站单位和台湾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工作至少1年(含1年)在台完成;C类: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项目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需要到台湾开展短期访学研究,或参加在台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
按照计划,每年将引进培养“海峡博士后计划”人选50~80人,资助方式多样,期限长短结合,涵盖博士后人才引进培养、交流合作多个层面。对引进招收的台湾博士优先考虑福建紧缺急需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工程、现代农业、文化创意、金融、现代物流等学科专业。